浙江中屹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转发湖州市建设局 关于建筑施工领域集中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通知 各县区建设局,有关单位: 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全省建筑施工领域集中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通知》(建建发〔2012〕118号)和《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州市安全生产领域集中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我局决定在全市建筑施工领域集中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在去年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建筑施工行为专项行动的基础上,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各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总体部署,以更加严密的组织方式、更加有力的打击措施、更加有效的执法监督,继续严厉打击非法违法建设施工行为和治理纠正违规违章行为,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和提高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水平,有效预防和减少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促进全市建筑业健康持续发展。 二、组织领导 我局成立 “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局各相关处室负责人为成员,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建筑业处,由处室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全市建筑施工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组织、协调和督查工作。 三、重点内容 各县区建设局、有关单位要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切实采取有效措施,重点集中打击和整治以下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 (一)建设工程项目不履行基本建设程序,施工图未经审查、不办理质量安全监督手续、无施工许可证先行施工的行为; (二)建设单位将工程发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或无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施工单位、肢解(或违法)分包工程、规避招标、随意压缩建设合理工期、违反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不及时支付或扣减安全生产专项经费的行为; (三)施工单位无相关资质或超越资质范围承揽工程、违法分包和转包工程、无安全生产许可证擅自进行施工活动、不按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专项经费的行为; (四)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无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和特种作业人员无操作资格证书从事建筑施工活动的行为; (五)施工单位不按强制性标准施工、偷工减料、以次充好的行为; (六)施工单位不制定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作业规程,施工现场管理混乱,违章操作、违章指挥和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 (七)施工单位不认真执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主要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生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等制度规定的行为; (八)施工单位不执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的规定,不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技术标准规范的要求,对深基坑、高支模、脚手架、建筑起重机械等重点工程部位进行安全管理的行为; (九)工程建设相关责任主体,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下达的安全执法检查整改通知不认真进行整改的行为; (十)其他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行为。 四、时间安排 从2012年5月开始到9月,分四个阶段开展建筑施工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 (一)自查自纠阶段(5月中旬至5月底)。各县区建设局要结合实际,抓紧制定本地区建筑施工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要迅速动员部署,督促工程建设各方责任主体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及时治理纠正非法违规行为,消除质量安全隐患。要在全面排查摸底的基础上,对安全生产基础薄弱的区域和近两年来因非法违规行为被处罚处理过的相关企业进行重点排查,对排查出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二)集中整治阶段(6月至7月)。在工程建设各方责任主体自查自纠工作基础上,各县区建设局要对非法违规行为进行集中整治;要充分发挥现场和市场联动机制作用,组织开展专项监督执法检查,始终保持“打非治违”的高压态势,对有关的责任单位和人员,要依法严格追究责任。 (三)全面检查阶段(8月)。各县区建设局要通过采取交叉检查、跟踪检查、层级督查等方式,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对重点地区、重点项目、重点环节开展专项检查、抽查,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推动“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深入开展。 (四)督查总结阶段(9月)。各县区建设局要认真总结本地区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情况,深入分析取得的成绩和存在的问题,形成专项工作报告,并及时报送。我局将适时组织督查组进行督查检查,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建设局、各有关单位要成立以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抓紧制定具体实施方案。主要负责人要亲自动员部署,分管负责人要具体研究落实,切实做好本地区“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组织、协调和督查工作,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二)加大查处力度。各县区建设局、各有关单位要加强专项监督检查和部门联合执法,加大对非法违法建设施工和违章违规行为的查处通报力度。对一些情节严重、屡禁不止的典型问题,涉及的相关企业和人员,要依法加大企业资质和人员资格方面的处罚处理力度。要充分发挥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的作用,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对非法违法和违章违规行为和处罚处理结果要通过媒体向社会公示曝光,切实起到警示教育和净化市场环境效果。 (三)健全长效机制。各县区建设局、各有关单位要把“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与质量安全日常工作结合起来,与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结合起来,通过“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推动安全生产管理创新体系建设、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建设、隐患排查治理、建筑安全专项整治、平安工地创建等工作的深入开展。对近年来一些有效措施和方法,要及时转化为长效工作机制并推广执行,切实把“打非治违”工作纳入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的轨道。 (四)做好信息报送。各县区建设局、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信息的统计及报送工作,应落实专人负责,并确保相关信息报送的及时性、规范性和有效性。 二0一二年五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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